
云南德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援缅甸曼德勒工业培训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供方(乙方):云南德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需方(甲方):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为满足需方援缅甸曼德勒工业培训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且”)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充分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及价款(分包内容及价款)
供方向需方出售的新建厂房部分的主体和夹层钢结构产品及旧厂房升级改造部分1#、2#、3#厂房结构加固钢结构产品等(新建厂房部分的主体和夹层钢结构产品及旧厂房升级改造部分1#、2#、3#厂房结构加固钢结构产品生产和安装),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等详见附件一。供方承诺附件一项下产品均为云南德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且全新未使用,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
1、供方按附件一向需方出售合格的钢结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和附件一要求,且能够满足需方境外援缅甸曼德勒工业培训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的需要。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质
(1)厂方中文产品质量证明书正本一份,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一份随产品,一份交需方)(乙方需提供符合援外项目要求的产品质量检测等相关资料)
3、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保证期为12个月,从供需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免费退换或修理,旧件不返还,但需方提供相应照片,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外如需维修,供方同意给予配合,需方承担维修配件的成本费,届时由双方商定费用。
4、双方确定,供方所售产品由需方在国内及国外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发现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在国外使用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需方提供了当地商品检验机构或其它公证、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证书后,供方同意需方有权选择按以下方式处理,无论需方选择何种方式,供方都愿意
予以接受和履行:
(1)需方退货的,供方将所退货物相应已收货款全额退还需方,因退货行为而发生的国内外运费、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且供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2)需方同意供方调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供方予以调换,调换时所发生的国内外运费、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需方认为产品尚有使用价值同意作减价处理的,供方在收到需方递交的产品减价相关函件、资料后,供方在十五天内按双方确定的减价额支付给需方,双方不能确定减价额的,供方同意需方有权另行选择本条约定的其它处理方式。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和标识
1、产品符合出口包装要求。应采用合理的包装方案(如捆绑、加固)以适应内陆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腐要求。
2、供方在产品表面及外包装显眼处用唛头笔书写或粘贴打印好如下内容:
(1)项目名称:援缅甸曼德勒工业培训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2)发货标记:JZEC-MM-YW-CON
(3)合同编号:IZEC-MM-YW-CON-2022-04
(4)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5)第 件/共件;
(6)外形尺寸:
(7)净重: KG,毛重: KG;
(8)搬运指示标志:
(9)发货人: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ZHONGMEI ENGINEERING GROUP LTD
(10)供应商:云南德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3、包装费含在货价中。
第四条:产品商检和报关
供方负责协助以需方的名义报关,所需费用由需方承担。
由于我国当前土地资源严重匮乏,但是建筑行业一直在不断发展当中,为了满足当前社会时代对建筑行业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土地资源的问题。近年来,在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逐渐将发展的重点转移到超高层的建筑上,这种类型的建筑与普通建筑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在高度、层数等方面。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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